再重申一次我對江宜樺到中正任教的看法:
一、我歡迎政、學界之交流。曾任政治工作者願意真心回到學界任職,這應該是好事。
二、但這個過程不能有特權。所以江教授必須教好、教滿每個學期八學分。且依本校規定至少要分兩天授課。
三、校方不能量身訂做所謂的「國立中正大學紫荊特聘教授與紫荊講座教授設置要點」,讓他享有特權。尤其,說什麼錢是人家自己帶進來的,這是違反政治獻金法和財團法人法的洗錢行為。我會用盡方法阻止校務會議通過此要點。
四、江教授的兼職問題要查清楚。江教授進入中正大學後,本職為戰國所專任教授,但他同時擔任某基金會之董事長,這兼職是無給職還是有給職?請本校人事室,依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和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」查明後,秉公處理。
五、我和江教授政治立場不同,對於他以國家暴力鎮壓318學運相當不滿。希望他到本校的第一件事,能到社科院旁的學術自由紀念碑,默哀懺悔三分鐘。
就是這樣。